E-2 签证是一种美国条约投资者签证,面向与美国签署通商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(如格林纳达、土耳其等)。持有者可在美国投资并经营企业,与配偶及 21 周岁以下子女共同在美国生活、学习与工作,审理要求比移民类签证更简单,适合希望快速赴美、为孩子规划教育的家庭。

全家赴美:主申请人、配偶及 21 周岁以下子女可在美国生活、学习与工作;
子女教育:子女可像本地学生一样就读美国公立学校(小学至高中免费);
税务灵活:合理规划停留时间(通常每年少于约 120 天),可不触发美国税务居民身份,无需就全球收入向美国报税(具体以专业税务咨询为准);
通行自由:凭签证在美国与条约国之间自由往返;
审理较快:通常约 2-6 个月(视领区),资金来源证明要求相对简便;
无语言、年龄要求;
经营方式灵活:可自行创立企业,也可收购现有 E-2 企业并委托专业团队运营,投资者无需亲力亲为。
先取得条约国公民身份:通过投资入籍获得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国籍;
年满 18 周岁,具备在美国经营企业的能力与意愿;
无犯罪记录,健康状况符合要求;
以条约国公民身份在美国投资并实际经营企业(常见投资规模约 20 万美元起,视业态而定)
通过投资入籍取得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公民身份;
选定并尽职调查目标美国企业;
完成企业收购/设立及经营权转移;
编制 E-2 商业计划书;
递交 E-2 签证申请。
中国: +86 166 5771 8660
邮箱: cs@atexpress.net.cn
E-2签证是一种临时移民签证,适用于拥有与美国签署海上贸易协定国家(如格林纳达、土耳其和黑山)公民身份的投资者。